發生車禍和解未談定,可以先報廢機車嗎?
當車禍發生後,都是要進入雙方談和解、談賠償細節的程序,那麼在和解還未談定的情況下,到底能不能先將機車報廢?網上的資訊也十分雜亂,以下整理出主要兩派網友的說法,最後為你分析機車能不能先報廢的2個關鍵點!
未談和解,機車可先報廢?兩派網友的看法
站在YES的那一方:
- 請機車行拍照,開估價單,對方若有保險公司,請對方的保險公司盡快來評估。
- 先將車損拍照存證,請機車行估價,對方若有保險最好是請保險人員先去勘車,將機車報廢後,再談賠償才有憑有據,另外老舊機車的折舊計算後,應剩沒多少了。
站在NO的那一方:
- 機車不建議先報廢,若雙方調解不成立,是需要進到下一步至法院開庭的。
- 機車是物證,沒有和解協議就將機車報廢,如果遇到對方不積極的理賠,隨便拍一拍,到時調解亂講也沒證據了。
- 建議先辦停牌,機車先放機車行,待調解成功後再把機車報廢。
機車能不能先報廢,2個關鍵點:
- 關鍵在於「和解後」,再將機車報廢,不然後續調解可能遇上什麼突發事情就麻煩了
- 保險起見的做法也在於「對方保險是否估價」,給予明確答案
進入機車報廢程序,該怎麼報廢呢?
步驟一:請聯繫政府審核許可合法的廢車回收商
為何強調要「政府審核許可合法」廢車回收商呢?因為交給來路不明的非法業者,廢車零件可能落入非法市場,也可能有變造引擎號碼非法使用而衍生更多的法律問題,因此報廢車輛一定要給合法的回收業者處理,《廢車王-豐動報廢中心》是政府審核許可合法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北府環衛廢回收字第(登)0001號),同時也是政府警環回收車輛合約指定配合廠,民眾來豐動報廢汽機車時皆會開立「回收管制聯單」,開立聯單表示交於合法業者回收的證明。
步驟二:前往監理所辦理車籍報廢手續
所需的資料及證件,請逐一檢查,確認是否都備齊了喔!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
- 車主印章(本人需現場簽名)
- 回收管制聯單
- 行車執照正本
- 機車號牌1~2面
- 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 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