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汽機車折舊麼算?真的會只剩下1/10?,帶你一次看懂平均法、定率遞減法。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車體損失而付出維修費用,許多人在調解無法成立的情況下,往往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只要是維修費就能全部請求嗎?答案是否定的。畢竟維修的零件是新的,但其實你的汽機車已經用了一段時間了,所以法院計算的方式是你使用過後舊零件的價值,這就是所謂的「折舊」。
哪些部份需要折舊?耐用年數又是怎麼計算呢?
哪些部分需要折舊呢?我們幫大家做出基本的分類:
- 需要折舊的項目:零件費用、材料費用。
- 不需要折舊的項目:工資、鈑金、塗裝、烤漆。
至於耐用年數就是認為物品的價值能存在多少年,這部分的行政機關透過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表格可能每年有變動,大家可以上財政部網站查詢。
這邊截了運輸設備的部分給大家參考,可以看到:
- 其他業用汽車、貨車耐用年數是5年
- 機車、電動機車及其他(腳踏車算在這裡)耐用年數是3年
另外計算耐用年數需計算到月份: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 項規定「 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以1 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 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1月計」
折舊算法1:平均法
平均法公式:
- 殘價 = 取得成本 ÷( 耐用年數 + 1 )【大於耐用年數的只算到這一項】
- 折舊額 =( 取得成本 - 殘價 )× 1 /( 耐用年數 )×( 使用年數 )
- 扣除折舊後價值 = 新品取得成本 - 折舊額
折舊算法2:定率遞減法
- 汽車之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千分之369,其最後1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積額,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10分之9
- 機車之耐用年數為3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千分之536,其最後1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積額,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10分之9
司法院折舊自動試算表
覺得算法好複雜?別擔心,司法院有提供折舊自動試算表
其他問題Q&A
Q:新聞常說法院算折舊會只剩下10分之1,是這樣嗎?
A:不完全是,首先只有零件/材料部份會計算折舊,再來汽機車使用年數也必須大於耐用年數,最後計算方法採用定率遞減法,算出來的結果才會是10分之1。
Q:上法院時如果被告沒來,也沒主張折舊,法院也會自己算折舊嗎?
A:會,法院會自行選擇平均法或定率遞減法算折舊。
Q:如果車禍雙方都有肇事責任,金額會有差嗎?
A:會,最後的金額會依過失比例分擔,例如上面的小明題,如果小明今天對於車禍有三成的責任,對方有七成的責任,那麼在採用平均法的情況下,小明能獲得的賠償金額是41250元×70%=28875元
Q:法院折舊扣那麼多,這樣我們維修還是損失了部分的金錢,到底應該怎麼辦?
A:答案就是保險,保險真的非常重要,在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通常能給付你全部的維修費用,之後保險公司怎麼和對方請求就不是我們的事了。(當然保險公司在法院向對方請求賠償時,法院還是會扣折舊)
希望這篇文章有幫助到大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