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注意!忽略這4大要點 小心無法成功退稅!
關於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根據「貨物稅條例」規定,汽車汰舊換新每輛減徵貨物稅5萬元、機車4000元。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
- 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10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貨物稅最高減徵5萬元。
- 報廢或出口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機車最高減徵4000元。
根據統計,此政策上路以來至今年5月底,約有100萬輛新汽車及254萬輛新機車減徵貨物稅,累計核退金額達598.9億元,但因有不少民眾不熟悉相關政策,申請退稅時經國稅局或海關審核不符規定而不予退稅,因此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財政部賦稅署提醒民眾,申請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時有四大規定須多加留意!
一 |
舊車報廢與新車領照應在6個月內完成。 曾經發生車主先報廢舊車後才購買新車,後來因交車時程延宕導致無法於報廢日後6個月內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因為已逾6個月汰換車輛期間所以不適用減徵貨物稅規定,因此,建議車主應先確認所購新車交車時程,或「先換新、後汰舊」,以免因新車延遲交車影響自身退稅權益。 |
二 |
中古汽車須在同一車主名下登記滿1年後再報廢及購車,才可申請減徵貨物稅。 繼承人報廢或出口繼承登記取得的中古汽車,可以將中古汽車登記於繼承人及被繼承人名下期間合併計算。自2021年1月8日以後報廢或出口自配偶移轉取得的中古汽車,也可以將配偶名下登記期間合併計算。 |
三 |
新舊車主如非同1人,不論先購買新汽車再報廢中古汽車,抑或是先報廢中古汽車再購買新汽車,都只有於購買新車至汰換舊車期間「持續」具備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關係,才能適用減徵貨物稅規定。 |
四 |
汰換機車部分,舊車與新車車主不以同1人為限,也沒有舊機車登記期間須滿1年限制;但報廢或出口舊機車與購買新機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仍應於6個月內。 財政部表示,鑑於國內疫情尚未緩解,已提供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線上申請方式,產製廠商及進口人可多用網路,省時、便利並降低臨櫃申辦群聚風險;產製廠商及進口人並可申請將稅款直接撥付新車新領牌照車及登記車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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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 留意4大規定 /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