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車輛隨意放的亂像,台東市民檢舉起來! 罰單可開出最高1萬800元!
▲台東縣政府提供/圖
台東縣環保局去年(2021年)受理審查廢棄車輛佔用街道兩側、人行道、騎樓等案件,並張貼「限期車主清除、逾期拖吊通知書」者有93案,總計拖吊111輛機車及21輛汽車,呼籲台中民眾如手邊有已不堪使用的老舊、破損汽機車,務必盡快將車籍報廢後,洽合法的廢車回收業者辦理車體回收事宜。
◆《廢車王-豐動報廢中心》是政府審核許可合法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北府環衛廢回收字第(登)0001號,同時也是政府警環回收車輛合約指定配合廠,如有需求,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588-717洽詢。
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台東連續2年入榜「Booking.com全球最好客目的地」,有信心藉著推動慢經濟,讓台東成為全球認識台灣的第1站,期盼積極推動廢棄車輛報廢回收、循環經濟政策,減少廢棄物產生與環境負荷,同時杜絕破壞市容景觀,將隱身在大街小巷、馬路停車格、人行道、騎樓上的廢棄車輛清除淨空。
台東環保局表示,如果有發現佔用在道路範圍的疑似廢棄車輛,如無掛車牌、車輛明顯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等情形,民眾可撥打公害陳情免費專線0800-066-666或是環保局電話089-221999檢舉,如經稽查人員至現場勘查認定後,張貼清理通知於車體明顯處,需在限期7天之內清除,若逾期仍無人清理,將拖吊移置指定場所存放並透過引擎號碼尋找原車主,可開出最高1萬800元的開罰。
環保局呼籲民眾如有破損、不再使用的車輛,請依正常程序辦理報廢,至監理站報廢車籍、「資源回收網-廢車回收一站通」或撥打專線「0800-085-717」搜尋合格回收商進行回收,不要隨意佔用或棄置在街道兩側、人行道、騎樓等道路範圍,維護道路整潔暢通,同時避免遭到拖吊而受罰,或是有心人士的盜用、不法使用、違法拆裝上路等,衍生後續的各項爭議問題(如接到莫名的罰單、保險無法申請等等)。
參考來源:
原標題:廢棄車輛路霸破壞市容 台東縣環保局年查百件/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