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汽車舊換新求減稅5萬元,卻因種種原因遭駁回!新車夢碎的背後秘辛!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每年在年底至農曆新年前,是民眾換車的旺季,因此各大車商通常會推出促銷優惠以刺激購車熱潮。若車主是本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並將中古車汰舊換新,則每輛車最高可獲得5萬元的貨物稅退稅。然而,有一些車主卻因未符合汽車「汰舊換新」的相關規定,而錯失了能夠獲得貨物稅退稅5萬元的機會。
中古汽車汰舊換新退稅挑戰
北區國稅局宣稱,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的條文,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滿足報廢登記滿1年且出廠10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若在報廢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每輛車最高可獲得減免5萬元。
當民眾完成報廢車輛手續、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後,應將相關資料交由製造商或進口商處理,並在6個月內向當地國稅局或原進口地海關提出退稅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儘管如此,許多申請人因不符合資格而遭到退件。北區國稅局統整了民眾申請中古汽車汰舊換新退稅減徵貨物稅的案件,最常見的不符合退稅條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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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非二親等內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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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到「新古車」而非「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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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報廢舊車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
部分車輛經銷商為追求業績,採用「新古車」銷售策略,即先掛牌再進行降價。儘管這些車輛被冠以「新車」名稱,但實際上車主仍需辦理車籍過戶,因此無法取得新領牌照登記,這使其不符合新車減徵貨物稅的資格。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購買車輛時應謹慎辨識,避免落入「新古車」的陷阱,以確保符合減徵貨物稅的條件,避免不必要的稅務糾紛。
提升空氣品質攜手汰舊換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宣布,為促進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改善空氣品質,自2017年8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對於報廢第1期至第3期的老舊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或曳引車,並在此期間內購買同一車種的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車主為同一人的情況,每輛新大型車最高可減徵貨物稅40萬元。
中區國稅局指出,不論是先買新車再報廢舊車,或是先報廢舊車再購買新車,只要在上述期間內完成老舊車的報廢及新車的登記,即可提出退稅申請。符合條件的車主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透過新車經銷商轉請新車整車或底盤產製廠商(或進口商),向所在地國稅局(或進口地海關)提出申請。申請期限以「舊車回收日」、「舊車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及「新車新領牌照登記日」等3個日期的「最後完成日」次日起算,應在6個月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