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市場將迎來重大變革!定型化契約即將進行修正與新增,引發業界熱議。
經濟部宣布將對中古車交易進行重大改革。修正後的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將增訂「不得排除或限制於交車時未能發現的瑕疵擔保責任」,意味著中古車商在交車後依然需要承擔可能存在的車況瑕疵,形容為「不只包生,還要包養一輩子」,引起了中古車業界的強烈反彈,認為在實務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難,並呼籲應有所調整。
中古汽車買賣新法,消費者心保障
經濟部表示,自2011年8月18日公告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的相關事項以來,已經實施多年。隨著電動汽車的發展,以及汽車里程數、價金支付、瑕疵保證、保固責任、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議題,相關規定需要與時俱進。因此,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對定型化契約的內容進行了修訂。
在這次的修正草案中,為了配合電動汽車的發展,增加了相應的說明事項,並新增了關於價金支付和交付方式的規定。未來無論是一次性付清還是分期付款的交易模式,都必須在契約中明確列明價金總額,不得單方面調整價金。同時,也明確了會影響車況的重大事項,包括對泡水事故的程度進行分級,以及瑕疵保證和保固責任。
修改內容對買賣糾紛是否利大於弊?
然而,這次的修正條文也引起了爭議。新增的內容規定了不得排除或限制於交車時未能發現的瑕疵擔保責任。中古車商表示,客戶交車後可能存在的車輛缺陷很難確定是由客戶行駛造成的,還是在交車前就已經存在的。這一規定勢必會導致更多的買賣糾紛。
中古車商解釋說,二手車的狀況各不相同,幾乎都約定了「現況交車」。目前,各大中古車業者在車輛售出後通常都會提供保證或保固服務,但保證項目和範圍有限。此外,如果在交車後出現了車況瑕疵,要求中古車商承擔責任,除了責任鑒定難以釐清之外,車價也可能因為風險轉嫁而提高。
在電動車方面,大多數車廠都對電池提供8年的保固。然而,台灣車主平均使用一輛車的周期為10年,超出保固期限的電池是否能夠通過政府公正單位的檢驗成為二手交易的依據,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案。目前僅僅是規定了載明相關事項,對於超過保固期的電動車電池市場問題,還無法解決。
部分中古車商表示,對於相關修法表示樂觀看待,這對消費者和正派經營的業者都更有保障。特別是納入了電動車的相關規範,對未來廣大的電動車中古市場,更有明確的準則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