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2023年老舊⾞輛汰舊換新,新制看這篇!
加速老舊⾞輛汰換,環保署補助祭出補助獎勵⾦
為了加速老舊⾞輛汰換,降低碳排及改善空污,環保署補助⾞主淘汰⾞齡達10年以上老舊⾞輛,依 減空污、減碳項⽬及換新⾞種不同,給予不同⾦額補助或獎勵⾦。
本次公布的⼆項辦法補助獎勵期間為112年1⽉1⽇⾄113年12⽉31⽇⽌,符合資格的⺠眾可⾄環保署 廢⾞回收⼀站通網站(https://epamotor.epa.gov.tw/)點選⾞輛汰舊換新獎補助及媒合介⾯進入,或 ⾃⾏上網⾄「⾞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https://mobile.epa.gov.tw/EPAMobileETP/)申請。
2050淨零排放⽬標第⼀步:運具電動化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表⽰,立院甫完成「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三讀,將「2050淨零排放⽬標 」正 式入法,⽽「運具電動化」即為其中重要戰略之⼀,且淘汰老舊燃油汽機⾞亦是環保署既定空污治 理政策。
為加速10年以上老舊機⾞約630萬輛、⼩客貨⾞約400萬輛及⼤客貨⾞約12萬輛加速淘汰,環保署成 立媒合平台,與「廢⾞回收⼀站通」相連結,將⺠眾汰舊換新的減量效益與有抵減需求的開發單 位,媒合買賣雙⽅。
環保署表⽰,⾃去年起推動「淘汰老舊機⾞換購電動機⾞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及「淘汰老舊機 ⾞換購電動機⾞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媒合服務作業程序」,減碳效益媒合平台並於111年6⽉10⽇起提 供媒合功能,截⾄去年12⽉底,全國完成汰舊換購電動機⾞將近2.4萬件,對於空氣品質改善有正⾯ 效益。
惟統計⽬前⾞齡達10年以上之機⾞仍有約630萬輛、⼩客貨⾞約400萬輛及⼤客貨⾞約12萬輛,考量 老舊⾞輛污染排放量較⾼,因此有必要加強⼒道⿎勵汰換。
將依減碳項⽬及換新⾞種不同,給予不同⾦額補助或獎勵⾦
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表⽰,全國約1千萬輛⼗年以上老舊⾞輛,約32%分布於北區空品區、中區空品區 則為22%、⾼屏空品區約18%。⺠眾將⼗年老舊汽機⾞汰舊換新為電動⾞或油電混合⾞後,所得的空 污與溫室氣體減量效益,科學園區、產業園區與縣市政府開發時的增量⽽有抵減需求,可在媒合平 台上提供價⾦收購。
環保署本次在「老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以下簡稱空污補助)及「老舊汽⾞ 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減碳獎勵)明訂,今年1⽉1⽇起⾄明年12⽉31⽇底 ⽌,同意將汰舊換購⾞輛之減碳或減空污效益歸屬於環保署者,將依減空污、減碳項⽬及換新⾞種 不同,給予不同⾦額補助或獎勵⾦,以汽油⼩客貨⾞為例,每輛可獲得空污補助2,000元,加上減碳 獎勵1萬2,000元及原本回收獎勵⾦1,000元,可⼀次領取1.5萬元。
另外為配合「⾏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政院環 境保護署審查開發⾏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中開發單位可從⾞輛汰舊換新取得抵換 量之規定,本次也針對擴⼤整合⾞種同步訂定媒合作業程序,環保署說明,未來將有開發單位或地 ⽅政府於媒合平台依所提出的價格,向完成汰舊換新之新⾞實際購買⼈購買其減量效益,在此之 前,提醒⺠眾亦可選擇暫時不領取補助或獎勵⾦,保留新購電動⾞輛發票,後續如有環評開發單位 或地⽅政府提出取得汰舊換新之減碳或減空污抵換量取得計畫時,可待開發單位於媒合服務上線後 再作決定。
蔡孟裕補充說明,賣家完成⾞輛汰舊換新後,必須於2年內與媒合平台完成交易,⽽取得此減量效益 的買家,只能做為⾃⾝承諾的增量抵換⽤,不得再轉售,且取得後10年內有效。溫室氣體減量的效 益可以賣給全台的買家,但由於空污具區域性,因此空污抵換限制在同⼀空品區,若賣家所在區域 無空污減量效益買家,⺠眾則可選擇賣給環保署。
針對空污抵換環保署提出「早⿃⽅案」
於112年、113年提出申請的開發單位,可分別取得1.5、1.25倍的優惠額度,114年之後則無,⽬的是 ⿎勵開發單位⾯對新制能盡快提出收購⽅案。不過在溫室氣體抵減的部分並無早⿃⽅案,氣候變遷 辦公室副主任黃偉鳴解釋,相關政策去年上路後⽬前穩定執⾏,因此⽬前無調整的計畫。
環保署⿎勵⾞主及早淘汰老舊⾞輛換購電動⾞,透過線上⽅式申請補助,響應環保,達減空污⼜減 碳的雙重效益,還可以換現⾦,⼀舉數得。有關本次訂定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 附 加 檔 案 (https://enews.epa.gov.tw/enews/) , 或 於 ⾏ 政 院 公 報 資 訊 網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